各市慈善总会,昌图县、绥中县慈善会:
为了更好地实施2017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,结合各市(县、区)慈善总会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实际情况,现对2017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有关政策做以下调整:
原《2017年辽宁省慈善总会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》中规定的“低保对象、低保边缘户证件复印件,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(低保边缘户)证明,或县级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。”调整为:低保对象、低保边缘户证件复印件,或由乡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户证明。市(县、区)慈善总会按辽慈发〔2017〕4号文件规定程序给予审核、上报。
尚未完成审核任务的市、县慈善总会,务于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辽慈发〔2017〕4号文件下达的分配名额的审核工作,并将受助对象材料按时报省慈善总会审批。
辽宁省慈善总会
2017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