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继续 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1-23浏览次数:

各市及绥中县、昌图县慈善总会:

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,辽宁省慈善总会继续开展“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宗旨

认真贯彻落实党的“十九”大精神,坚持开展精准扶贫行动,通过在元旦、春节期间对贫困家庭等特殊群体予以救助,让他们同全国人民一道过上温馨、祥和的节日,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落实到贫困对象身上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活动时间从2017年11月开始,2018年2月10日前结束。具体走访救助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月10日。

三、救助对象、标准和名额分配

救助对象为我省低保户、低保边缘户、特殊困难家庭及养老院老人等。

每户贫困家庭救助价值200元的物资。省慈善总会总计安排200万元,为每户购买价值100元的面粉、豆油。各市慈善总会为每户配套价值100元的物资。

全省共计救助贫困家庭2万户,救助指标根据2017年低保贫困人数占全省比例情况分配,由各市落实具体救助对象。救助对象分配要向今年遭受旱灾和水灾的县(区)倾斜。

四、活动开展程序

1.省慈善总会安排资金,由省慈善总会自行组织采购,物资采购完成后,按各市分配指标由供应商将物资发送到各市、县(区)慈善会,各市、县(区)慈善会按分配指标落实救助对象,并填报救助对象发放名单。 

2.开展走访救助时,省慈善总会将参加部分市、县的发放仪式并与该市慈善总会及新闻媒体,一同将救助物资面对面送到困难群众手中。

3.请各市、县慈善总会在活动结束后,将《2017年慈善情暖万家项目救助名单》经领取人签字后报省慈善总会。

五、活动要求

1.各市、县慈善总会要加强对“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的领导,精心组织,认真安排,制定好本地区活动方案,以扎实的作风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。

2.各市、县慈善总会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加大慈善理念的宣传,通过各种形式大造声势,张贴“慈善情暖万家”的横额及标语,营造良好慈善社会氛围,激发群众参与慈善的热情。

3.各市、县慈善总会要将“慈善情暖万家”的救助物资按乡镇集中发给贫困群众。

4.在“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中,各级慈善组织要坚持“公开、透明、直接到户、不重复救助”的原则。在救助人员的确定、救助物资的发放中实行透明化运作,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慈善的社会公信度。省、市慈善总会加强对活动的督查,对受助家庭进行抽查。

5.请各市、县(区)慈善总会将活动总结和图片资料于2月28日前报省慈善总会宣传策划部。

电话:024-22855819  

电子邮箱:lncszh333333@sina.com



辽宁省慈善总会

2017年11月24日

 

2017年慈善情暖万家物资发放救助名单

填报单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序号

户主姓名

联系电话

家庭通信地址

邮 编

救助物品品种及数量

领 取 人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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